治安科(校卫队)
科长:刘月                          办公电话:6862987 
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及时向处领导、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严重危及校园治安的突发事件,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
二、负责调解处理校园内发生的治安问题和治安纠纷。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负责管理公共场所和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外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口。
四、负责全校技防设施的使用、检查和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
五、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校园内治安巡逻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做好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负责办理机动车车辆出入证,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七、加强科室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及管理力度,认真执行工作职责。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负责加强校卫队员、保安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维护校园的意识。
十、经常与保安公司联系,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规范执勤行为。
十一、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校园稳定秩序、学校的生活秩序、教学秩序。
十二、负责校卫队员、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检查,奖惩兑现。
十三、经常深入各工作岗位,查岗查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十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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