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决定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单位内部自查:对本单位所管辖场所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性的安全自查并予以安全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二级学院要重点对实验室、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对年度考核指标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
2、职能部门检查: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校车安全进行检查;后勤保障处负责对学生公寓、食堂、卫生防疫等进行全面检查;资产处负责对全校校舍安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实验与设备处负责对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基建办公室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检查各二级学院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保卫处负责对校园交通、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
3、学校重点抽查:学校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重点为单位内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各类应急预案制定等。
二、检查内容
1、主要场所:检查办公室、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公寓、食堂、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配电房、水泵房等重要场所的防火、防盗的基础设施状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2、重点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学生校外租房;各类在建、装修工程;外聘人员管理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落实强化 “一岗双责”。把安全检查常态化,并将“隐患排查和整改”作为此次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列入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全面整改到位。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自查工作,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检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台账留存备查。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整改的单位,请将隐患内容及时报送保卫处治安科刘月同志处。
职能部门检查请在4月14日前完成。
学校联合检查组将于4月18前完成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情况保卫处将书面向学校汇报。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