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深化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淮南师范学院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决定从2017年6月16日起,继续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
教职工车辆实行蓝牙卡通行;校外送货车辆办理临时通行证;其他外来车辆凭有效证件换证通行。
二、合理规划停车区,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
校内机动车停放分为:车辆停车区和禁止停车区(交通严管区):
(一)车辆停车区:
1、办公楼区域:办公楼后面停车场、办公楼前明志路西段;
2、综合实验楼区域:2号实验楼北停车场;3号实验楼南楼西和北楼北停车场;1号楼北楼和2号实验楼中间场地;1号楼和3号楼中间划有停车位区域;5号楼、6号楼北停车场;
3、教学楼区域:教学楼北宁静路南停车位;
4、图书馆与餐饮中心区域:餐饮中心前广场;树人餐厅北停车场;
5、艺术楼区域:致远路东段南侧;音乐楼前路两侧;
6、二食堂区域:二食堂东停车场;二食堂东面路两侧停车位;
7、体育场区域:看台北停车场;篮球场北致远路西段南侧;
8、教学楼F单元地下停车场;
9、特殊情况保卫处可划定临时停放位置。
建议教职工车辆进校后原则上在工作地点附近就近停放,校园内倡导绿色出行,尽量减少在校园交通中使用机动车。
(二)禁止停车区(交通严管区)
1、行政楼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图书馆东门区域沿线为交通严管区,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学生宿舍区(1-11单元)周边交通严管区,禁止停放任何机动车辆。
4、未施画停车位的区域(校园道路、绿化带、广场、楼宇出入口等处)为严管区,禁止停放任何机动车辆。
三、规范管理进校各类车辆(含非机动车)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行驶和停放。保卫处将对校园内随意占道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一)车辆须严格遵照校内交通标识行驶。不得超速(进出校门5公里/小时,校园内其他区域均限速20公里/小时),不得鸣笛、轰鸣、练车和飙车。
(二)占道停放的车辆须停放在划有停车线的车位中,并沿行驶方向顺向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专用停车位;
(三)严禁在路口、人行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内停放;车辆严禁驶入学生公寓区;
(四)对送货车辆实行时段通行制。其他时间禁止进入校园。
(五)无通行证摩托车禁止进校;
(六)进入校园和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损或漏油、漏水等故障车辆不得进入。
(七)严禁在校园内练习驾驶,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练习驾驶、动用明火。
(八)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易腐、剧毒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和停车场。如车主隐瞒或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九)停车场及泊车位只可用作停泊车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放置货物或其它物件。
(十)各车主应保持停车场公共设施完好。任何车辆对停车场设施造成损坏或导致其他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保卫处或主管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十一)如车辆在停车场发生事故,车主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向市交管部门及保卫部门报告。在紧急情况下,保卫处有权要求车主将其车辆暂时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任何车辆拖至安全地点。
(十二)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园和停车场过夜,特殊情况须保卫处批准。
四、违反规定的处置
(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上,对校内各类违规行驶、停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采取贴《告知单》、锁车等形式进行处理。
(二)第一次违规停放张贴《告知单》等方式给予警示并予以通报,对贴《告知单》二次以上的车辆将抄报所属单位。同时纳入二级单位综合考核中的校园安全稳定指标。
五、继续加强学校大门的交通整治工作
积极与交警队协调,做好学校大门外交通秩序的治理工作,严禁在学校大门外空地停放任何机动车,杜绝非法营运车辆在校门外违规停放和揽客现象,共建学校大门良好交通秩序。
六、大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和交通安全教育
(一)各单位近期要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希望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交通管理。同时教育师生员工在骑行电动车时不要超速行驶,在规范的地域有序停放,加强安全存放意识并在行车时注意避让行人。
(二)学校公车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专职驾驶员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保卫人员的日常管理。
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和环境,需要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共同来维护,请各单位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共建平安和谐、整洁有序校园。
请全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
保卫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