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我校秋冬季及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秋季及国庆节期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各单位要在国庆假期前组织人员深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安排人员进行值守。

三、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师生和来校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技能。要求本单位人员做到室内无人时,切断电源,使用电器、充电器等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潮湿闷热引起的可燃物自燃事故;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更不要乱扔烟头;不在楼宇内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杜绝一切消防危险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杜绝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假冒伪劣等“三无”电器,杜绝使用明火和在宿舍内吸烟行为,以免发生火灾,杜绝在室内或阳台上堆放杂物,要对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油、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加强工地施工管理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施工方落实消防工作有关规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加强对实验室检查,督促二级学院落实消防责任。

如遇到火(险)灾事故,及时拨打电话报校园110值班室(6862110)或火警119

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落实好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保卫处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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