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

各部门、二级学院:

冬春季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认识,认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全力筑牢火灾防控“底线”。

二、 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意识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专题会、专题会、班会等,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 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微平台”和“自媒体”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一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内部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协调解决,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各单位于202111016:00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保卫处消防科(行政楼115室,联系人薛伍)。

四、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

(一)办公和教学区域不得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要停止使用,24小时运转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监管。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在使用排插、手机、电脑等充电器时,要使用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三无”电器;充电电器都必须摆放在桌面上,严禁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

(四)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内经营户监督和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在工作间、室内、公共区域或楼道内给电瓶车充电。

(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职责,自查并消除各单位区域内阻挡安全出口的闲置设备、物品,保障各个安全出口随时畅通(即使不常用的出口也不得堆放)。

五、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学校将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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